关于开展汽车信息安全标准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2-05-20

各相关单位: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汽车行业首批四项信息安全国家标准已正式发布,并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鼓励各方积极采纳推荐性国家标准、规范标准符合性测试能力、提升行业整体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标委)联合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汽车)(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现面向全行业广泛征集采用汽车信息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产品及企业,开展标准符合性测试验证。对于参与本次示范应用并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将依据产品试验报告进行评选,由分标委和创新基地通过发布行业报告等形式进行公开宣传推广。

一、总体安排

工作计划

拟定时间

地点

参与意向反馈

5月20日至615

-

样件运送与试验准备

6月16日至6月30日

各检测机构

测试验证

71日至8月15日

各检测机构

结果交流与分析总结

8月15日至9月30日

线上+线下

行业报告公开发布

10月11日

线上+线下

注:具体试验计划可根据参与企业与机构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标准依据

GB/T 40855-2021《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40856-2021《车载信息交互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40857-2021《汽车网关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40861-2021《汽车信息安全通用技术要求》;

标准文本可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

http://std.samr.gov.cn/gb/gbQuery

三、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应用及符合标准的以下各相关方,鼓励各相关方之间联合申报:

A类:整车企业;

B类:车载信息交互系统、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汽车网关等系统零部件企业;

C类:检测机构;

D类:安全技术服务厂商;

E类:测试验证工具、设备厂商。

四、相关要求

(一) 参与本次示范应用不收取费用。

(二)示范应用工作期间产生的样件及工具设备运送、试验测试、人员技术支持等相关费用,由各相关方自行承担。

(三)参加人员严格遵守检测机构与测试场地关于人员和试验相关的管理要求,确保试验安全进行。

(四)各试验机构样件分配将采取随机方式,试验样件的具体需求由双方协商确定,期间技术支持与交流鼓励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各相关方需遵照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参与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按照附件模板填写参与申请表后于2022年615日前发送至秘书处联系人,反馈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

 

六、秘书处联系人

李宝田(18649220998,libaotian@catarc.ac.cn)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

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汽车)(筹)

2022年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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